2016年2月27日15時50分許,呼和車站派出所值勤三隊值勤民警錫林夫、尚康康在進站口安檢處撿到一紫色單肩挎包,包內裝有現(xiàn)金1800元人民幣,蘋果4、三星、華為手機各一部,銀行卡若干張,生活用品等,后通過車站廣播進行失物招領,失主汪某某,現(xiàn)住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區(qū),該失主乘坐當日D6763次列車呼和浩特—包頭,趕到公安值勤室認領失物。經(jīng)值勤民警錫林夫和失主汪秀珍當面清點確認,民警將物品及時返還失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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