累進稅率是指隨納稅標的的金額增加而稅率提高的一種征稅方法。即按照征稅對象數(shù)額的大小,規(guī)定不同等級的稅率,征稅對象的數(shù)額越大,稅率越高,它適用于計征所得稅,財產(chǎn)稅等。累進稅率中又分全額累進稅率和超額累進稅率兩者。全額累進稅率是當征稅對象的數(shù)額超過每一定的等級時,全部征稅對象的數(shù)額都按高一等級的稅率征稅。超額累進稅率則僅對其超出部分按高一等級的稅率征收,而其余部分按原稅率征稅。例如:某人月收入為500元,按全額累進稅率,200元以下的為5%,200元以上到300元為10%,300元以上的為15%,則須交納所得稅為500×15%=75元,但如同樣的稅級、稅率按超額累進稅率計征,則應交納的所得稅為200×5%+(300-200)×10%+(500-300)×15%=50元。累進稅率系按納稅人的負擔能力而納稅,最合乎公平合理的原則。